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法律翻譯與文化
Legal Translation and Culture 
開課學期
107-1 
授課對象
學程  中英翻譯學程  
授課教師
陳雅齡 
課號
GPTI5012 
課程識別碼
147 U0120 
班次
 
學分
2.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9,10(16:30~18:20) 
上課地點
博雅308 
備註
初選不開放。語言文化基礎課程。跨校選課須經授課教師晤談並確認符合先修規定者始得選修,翻譯學程優先,開學後加選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12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二十世紀末翻譯研究呈現文化的轉向,法律制度是一國文化產物,法律翻譯自然也不例外,近來有愈來愈多不同法律體系的法律人的交流活動,期間需要熟稔不同法律制度與文化的法律專業譯者。本課程先簡介法律語言的特點,法律翻譯與社會及文化的關係,課程中特別以台灣民刑法條的中英文閱讀為例,並安排法律文本如法規契約或判決書的翻譯練習,安排參觀台灣一般法院或智財法院,還會穿插具代表性的論文閱讀,請法律翻譯的實務者來演講,帶領同學瞭解法律翻譯的相關議題,是結合法律翻譯基本理論與實踐的重要課程。 

課程目標
使學生熟悉中英法律語言的特點,具備法律翻譯的基本技巧,以及培養未來從事法律翻譯研究的興趣。 
課程要求
課程要求:(大學部)翻譯及習作上下+中翻英、(碩士班)中譯英、英譯中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陳雅齡 (2018)。《法庭口譯》。五南出版社。 (有關法律術語的翻譯,契約及判決書翻譯的幾章)
 
參考書目
Assigned Readings & References:
王凌 (2010). 法律翻譯中的文化與轉移:香港普通法中譯個案研究。《翻譯學研究集刊》第十三輯。
朱定初 (2001)。〈談英語法律專門術語之翻譯〉《翻譯學研究集刊》第六輯,27。
朱定初(2004)。談法律專門術語翻譯之雙重功能對等原則。國立編譯館館刊。32(1)。頁60-66。
李憲榮(2010)。〈法律翻譯的困難〉。取自: http://www.taiwantati.org/?p=359
張長明、仲偉合 (2005)〈論功能翻譯理論在法律翻譯中的適用性〉。《語言與翻譯》Vol. 3。
陶正桔等 (2013)。論法律翻譯的文化性表現 - 以香港基本法的英語譯本為例。浙江工業大學學報。
崔娟王慶梅 (2011)。英漢法律詞語空缺與譯者的主體性。《術語與翻譯》。
O’Barr, W.M. (1982). Linguistic Evidence. Language, Power, and Strategy in the Courtroom,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Ramos F.P. (2014) Meta Vol. 59, No. 2. Legal Translation Studies as Interdiscipline: Scope and Evolution.
Šarčević, S. (1997). New Approach to Legal Translation. The Hagu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出缺席及平時表現 
60% 
 
2. 
期中作業  
20% 
 
3. 
期末作業  
20%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2  課程簡介 
第2週
9/19  世界主要法系概說 
第3週
9/26  法律句型的特徵 
第4週
10/03  台灣民刑法 中英對照閱讀 
第5週
10/10  台灣民刑法 中英對照閱讀 
第6週
10/17  法律專有名詞的翻譯 
第7週
10/24  法律翻譯資源介紹  
第8週
10/31  著作權讓與契約翻譯 (期中作業) 
第9週
11/07  參觀台灣法院或智財法院 
第10週
11/14  法學英文加強  
第11週
11/21  法學論文摘要翻譯 
第12週
11/28  智財法院判決書 中英文對照閱讀 
第13週
12/05  判決書的翻譯 
第14週
12/12  法律電影欣賞  
第15週
12/19  法律電影欣賞 
第16週
12/26  課程回顧  
第17週
1/02  期末 作業繳交 (智財權判決書或法學論文摘要)